— 湖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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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湘政办发〔2016〕3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实施低碳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7日 湖南省实施低碳发展 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低碳发展战略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对气候
发布时间: 08-05 15:22
2017
一、总体思路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及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提高建筑能效标准、逐步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实施既有建筑
发布时间: 08-05 15:21
201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2011]9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为规范和引导公共机构节能,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发布时间: 08-05 15:20
2017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市、镇),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镇)、省直管县(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6年
发布时间: 08-05 15:20
2017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2016年8月,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年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各市州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2016年度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责任状》要求,对本地区2015年10月—2016年8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进展开展自查,
发布时间: 08-05 15:19
2017
湘建科函〔2013〕210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既有居住
发布时间: 08-05 15:18
2017
湘建科函〔2013〕210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财政局:根据《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既有居住
发布时间: 08-05 14:38